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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禁忌之胎产禁忌

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整理了饮食禁忌之胎产禁忌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查看。

妇女产前产后因为孕育胎儿、哺乳等特殊生理情况,其饮食应有所禁忌。

1、产前 

妊娠期由于脏腑经络之气皆注于冲脉以养胎,此时全身处于阴血偏虚、阳气偏盛的状态,因此凡辛热温燥之品不宜食用,即所谓“产前宜凉”。因为大辛大热类食物不仅能助生胎热,令子多疾,并可导致孕妇助阳动火,血行旺盛,损伤胎元,甚则迫血堕胎,故孕期应避免或禁止食用。《医学心传全书》载“胎前忌热”。《珍本女科医书辑佚八种》中指出“妊娠多食辛,胎精魂不守”。如肉桂、干姜、花椒、胡椒、辣椒、芥末、胡荽、大蒜等,以及羊肉、雀肉、鳗鲡鱼等,孕妇均不宜食用。此外,如有妊娠恶阻者,还应忌用油腻、腥臭及不消化之品。

2、产后 

随着胎儿的娩出,产妇气血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失,出现阴血亏虚,瘀血内停,同时体内的气血还要化生乳汁以喂养婴儿,因此产后饮食应营养丰富,易消化,可食一些活血化瘀之品,如红糖茶,禁食寒凉酸收之品。《饮膳正要》中指出:“乳母忌食寒凉发病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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