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医学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整体观念,二是辩证论治。
2.证,也叫证候,是机体在疾病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
3.辨证,就是将四诊所收集的症状和体征等资料,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候的过程。
4.论治,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
5.“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种疾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区以及患者机体的反应性不同,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以表现的证不同,因而治法就各异。
6.“异病同治”,是指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出现了相同的证,因而就采取同一方法治疗。
7.人体是有机的整体。以五脏为中心,配合六腑,联系五体、五官九窍等,并通过经络纵横广泛地分布,以贯通内外上下,运行气血津液,滋养并调节各组织器官的活动。
8. 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并含有对立统一的内涵。阴和阳,既可以代表两种相互对立的事物和势力,又可以代表和用以分析同一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
9. 阴阳的对立制约: 正常者如 “动极者镇之以静,阴亢者胜之以阳”、“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反常者,则如“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虚则阴盛”、“阴虚则阳亢”等。
10. 阴阳的互根互用: “阳根于阴,阴根于阳”、“阳生于阴,阴生于阳”、“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者,藏精而起亟也,阳者,卫外而为固也”,“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无阴则阳无以生,无阳则阴无以化”,“阳生阴长,阳杀阴藏”等。
11. 阴阳的转化: “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甚则热,热甚则寒”。
12.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①阴阳的对立制约;②阴阳的互根互用;③阴阳的交感互藏;④阴阳的消长;⑤阴阳的转化;⑥阴阳的自和与平衡。
13. “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
14. 凡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阴消阳长)的虚热证,宜用补阴治之。这种治疗原则,称之为“阳病治阴”;又称作“壮水之主,以制阳光”。
15. 凡阳虚不能制阴而致阴盛(阳消阴长)的虚寒证,宜用补阳治之。这种治疗原则,称之为“阴病治阳”;又称作“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16. 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