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症复发分为不同的类型,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
1、食复
饮食不和而致复发,称为食复。饮食是否适度是一相对的概念,不同的疾病和不同的体质因素各有其所宜饮食。如饮食不节可致脾胃病复发,鱼虾海鲜可致瘾疹和哮喘病复发,过于饮酒或过食辛辣炙煿之品可诱发痔疮、淋证病患者新瘥后复发。所以,对脾胃病患者及一些特殊体质的患者,在其疾病痊愈过程中,饮食的调理显得尤其重要。
2、劳复
若形神过劳,或房事过度而致复病者,称为劳复。因劳致复,无论外感性疾病或内伤性疾病均可发生。内伤病中的慢性水肿、哮喘、疝气、子宫脱垂、中风、胸痹心痛等疾患都可因过劳而引动旧病复发。发作的次数越多,病理损害就越重,预后也就越差。
3、药复
病后滥施补剂,或药物调理失当,而致复发者,称为药复。在疾病初愈阶段,辅之以药物调理时,应遵循扶正勿助邪,祛邪勿伤正的原则。若急于求成,滥投补剂,都可导致壅正助邪,引起疾病复发。
4、情志致复
因情志因素引起疾病复发者,称为情志致复。由于过激的情志变化,能直接损伤人体内脏,导致气机紊乱,气血运行失常,使原阴阳自和过程逆转,致疾病复发。临床中常见的癔病、惊痫、瘿瘤、梅核气、癫狂等疾病,易受情志因素而复发。
5、重感致复
因感受外邪致疾病复发,称为重感致复。由于疾病初愈,邪气未尽,病理过程未完全结束,机体抵御外邪侵袭的能力低,是重新感邪以致疾病复发的根据。重感致复的机理是,新感之邪助长体内病邪,或引动旧病病机,从而干扰或损害了人体正气,使原来的病理过程再度活跃。外感致复临床上较为常见,但无论外感性疾病,或内伤性疾病均可因外感邪气而复发,只不过多发生于热病新瘥之后。如《重订通俗伤寒论》所说:“瘥后伏热未尽,复感新邪,其病多作。”
6、其他因素
气候因素、地域因素、护理不当也可成为复发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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