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进入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备考期,而此时,抓住重点、考点才是**的关键。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大家奉上“【中医基础理论】治则常考点”,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一、治则的含义
治则是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则。治则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理论指导下,根据四诊(望、闻、问、切)所获得的客观资料,在对疾病进行全面地分析、综合与判断的基础上,而制订出来的对临床立法、处方、遣药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治疗规律。
治法:治法是在治则指导下制定的治疗疾病的具体方法,它从属于一定治疗原则。
二、基本治则
扶正祛邪,标本先后,正治与反治,调整阴阳,调和气血,调整脏腑,三因制宜
(一)扶正祛邪
(1)扶正:扶正培补正气以愈病的治疗原则,就是使用扶助正气的药物,或其他疗法,并配合适当的营养和功能锻炼等辅助方法,以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抗病力,从而驱逐邪气,以达到战胜疾病,恢复健康的目的。
(2)祛邪:祛邪是消除病邪以愈病的治疗原则,就是利用驱除邪气的药物,或其他疗法,以祛除病邪,达到邪去正复,恢复健康的目的。所谓“实者泻之”就是这一原则的具体应用。
扶正祛邪的应用
(1)扶正:扶正适用于以正虚为主,而邪不盛实的虚证。
(2)祛邪:适用于以邪实为主,而正未虚衰的实证。
(3)先攻后补:即先祛邪后扶正。适用于虽然邪盛、正虚,但正气尚可耐攻,以邪气盛为主要矛盾,若兼顾扶正反会助邪的病证。
(4)先补后攻:即先扶正后祛邪。适用于正虚邪实的虚实错杂证而正气虚衰不耐攻的情况。
(5)攻补兼施:即扶正与祛邪并用。适用于正虚邪实,但二者均不甚重的病证。
(二)标本先后
标本理论在治疗上的应用
(1)缓则治本:缓则治本的原则,一般适用于慢性疾病,或当病势向愈,正气已虚,邪尚未尽之际。
(2)急则治标:急则治标的原则,一般适用于卒病且病情非常严重,或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危及生命的某些症候时。
(3)标本同治:也就是标本兼顾。标本同治适用于标病和本病俱急之时。
(三)正治与反治
指所用药物性质的寒热、补泻效用与疾病本质和现象之间的逆从关系而言。故说“逆者正治,从者反治”。
1.正治
指采用与其疾病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进行治疗的原则。又称“逆治”。包括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原则。
2.反治
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原则。又称“从治”。但究其实质,仍是在治病求本原则指导下针对疾病本质而进行的治疗。主要包括如下四种:
(1) 热因热用: 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2) 寒因寒用: 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3) 塞因塞用: 即以补开塞,指用补益方药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病证。适用于体质虚弱,脏腑精气功能减退而出现闭塞症状的真虚假实证。
(4) 通因通用: 即以通治通,指用通利之方药治疗具有实性通泄症状的病证。适用于因实邪内阻出现通泄症状的真实假虚证。
(四)调整阴阳
1.损其偏盛
即损其有余。主要适用于阴阳偏盛,即阴或阳一方过盛而有余的病证。如阳热亢盛的实热证,则应“治热以寒”,即用“热者寒之”法则。
2.补其偏衰
即补其不足。主要适用于阴阳偏衰,即阴或阳一方虚损不足的病证。如阴虚不能制阳,常表现为阴虚阳亢的虚热证,则应滋阴以制阳。但最终导致的是肾阴亏虚,故应“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如阳虚不能制阴而致阴寒偏盛者,则应补阳以制阴。但最终导致的是肾阳虚损,则应“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3.阴阳并补
指对阴阳两虚病证应用阴阳双补之法治疗。但亦应分清主次。
4.回阳救阴
为适用于阴阳亡失病证的治疗原则。即亡阳者,当回阳以固脱。亡阴者,当救阴以固脱。
(五)调理精气血津液
病机病证有精气血津液各自的亏虚与互用关系的失调,故调理精气血津液,即是针对其不足或失调而设的治疗原则。
1.调精
包括填精、固精、疏利精气等法。
2.调气
包括补气、调理气机等法。
3.调血
包括补血、调理血运等法。
4.调津液
包括滋养津液、祛除水湿痰饮等法。
5.调理精气血津液关系
包括调理气与血的关系、调理气与津液的关系、调理气与精的关系、调理精血津液关系等法。
(六)三因制宜
三因制宜,即指因时、因地、因人制宜,而制定其适宜的治法和方药。
1.因时制宜
即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如所说: “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用热远热。食宜同法”。
2.因地制宜
即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理特点,来考虑用药的原则。
3.因人制宜
即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等不同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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