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健委: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安徽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卫中医药秘〔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工作的通知》(中医药服务秘〔2016〕5号)、《关于开展2021年安徽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中医药服务秘〔2021〕22号)要求,现将2021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师考核
(一)申请传统医学出师考核的报名条件
1.按照规定的学习方式和学习内容连续跟师学习满三年(从公证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
2.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二)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照片2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指导老师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的证明;
6.经公证的师承关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指导老师对师承人员制定的三年教学计划;师承人员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制定的每年度个人学习计划;跟师学习及临床实践学习记录。
(三)审核程序
1.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级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行政部门统一汇总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2.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核条件的,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出师考核者说明理由。
3.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的通知》(中医药服务秘〔2016〕5号)发布之前,曾在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的、指导老师非省属医院的师承人员,由指导老师执业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逐级审核上报。
(四)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30日。考试时间原则安排在10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确有专长考核
(一)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报名条件
1.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考核,但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并临床实践的,也可在其临床实践所在地申请参加考核。
2.在辖区内医疗机构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二)申请报名确有专长考核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格式见附件3);
5.两名以上当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格式见附件4),同时附证明人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审核程序
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向其依法从事临床实践的医疗机构所在地县区卫健委提出申请,县区卫健委审核后在《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由市卫健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审核不合格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四)报名时间
报名在6月底之前结束,考核安排在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实施
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临床实际本领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综合笔试由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命制确有专长考核试题库,设区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卷、制卷等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考核标准、内容及办法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实施,经考核合格取得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及《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仅作为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的准入依据。
2.县区卫健委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本辖区申请出师人员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汇总名单、师承相关材料及确有专长人员汇总名单、相关材料报送市卫健委中医药科,由市卫健委统一汇总上报。
3.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结束后,由市卫健委将合格人员名单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编号后,再由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发放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
4.联系人:刘芸 刘蕾,电话:2812795。
附件: 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