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转发忻州市2020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通告,以下是五台县转发忻州市2020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通告内容:
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卫办中医药函〔2020〕2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
1.同时具备以下申报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前满三年的;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的;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者登录山西省中医药数据中心(IP地址是http://59.49.101.120:12000域名http://www.sxszyysjglzx.cn:12000)进入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报名入口,注册后填报个人信息。
(2)网下报名。填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老师执业地点在委直医疗机构的,从其所在医疗机构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逐级申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提交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学历或学历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附件1);
(6)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7)跟师学习记录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8)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填写审核意见;
(9)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10)参加过2012-2019年出师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如2020年继续申请出师考核,只须提供(1)(2)(3)条所述材料即可;
4.材料审核
(1)县级审核:各县(市、区)卫体局、五台山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材料初审,要查看以上资料的原件,必要时要实地查看。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第1、6、9条材料原件、照片及以上第2、4、5、6的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材料要按顺序装订。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2)市级审核:市卫生健康委对材料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复核,必要时实地抽查。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复核。
(3)省级审核: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
5.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0年4月20日启动,6月20日结束;6月20日-26日市卫生健康委网上审核并确认。
网下报名:于6月30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将相关材料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二)申请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考核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其中医学综合笔试考核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实践技能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
1.申请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同上。
(2)网下报名。申请者填写《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向所在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县(市、区)卫体局、五台山风景区管委会负责对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核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3.提交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申请者所在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附件3);
(5)两名以上当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附件4);
(6)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第1、4、5、6条材料原件、照片及以上第2、4、5的复印件各一份,提交材料要按顺序装订;二、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
严格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大纲》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1.考核时间: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实践技能考核拟定于2020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确有专长人员综合笔试考核拟定于2020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师承人员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人员实践技能考核地点另行通知。确有专长人员医学综合笔试考核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相关表格请登录山西省中医药数据中心下载。
三、其它
(一)从2020年起,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实践技能考核原则上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中进行,考核合格者,成绩2年内有效。
(二)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52号令)要求,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只作为其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之一。
(三)《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规定: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其他类别的医师,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咨询电话:1399408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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