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长春中医药大学: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吉林省传统医学师承跟师管理办法(试行)》(吉中医药发〔2020〕4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22年8月中旬进行全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出师考试人员范围
(一)签订《师承关系合同》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并在市、县中医药管理部门备案的人员。
(二)截止2022年7月31日,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的(跟师学习时间从公证之日起算起)。
二、申请出师考试需提交材料
(一)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小二寸(蓝底)证件照1张(纸质及电子版);
(四)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五)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六)经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七)跟师学习相关材料。
(八)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社会办、省管县中医药管理局出具的报名资格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三、出师考试报名审核
2022年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试报名及审核工作,由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各地区中医药管理局应于2022年8月5日下班前完成报名及审核工作。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报送《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盖公章纸质版及PDF版)、《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汇总表》(盖公章纸质版及Excel版)以及考生照片(jpg格式,蓝底免冠,像素为413×295或宽25mm×高35mm)。
四、出师考试内容
出师考试拟于8月17-19日在长春中医药大学博学校区(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学路2067号)及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478号)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8月12日以电子版形式发放,考生自行打印)。
出师考试由综合笔试及实践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依据《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7版)进行命审题。综合笔试总分300分,180分及以上为“合格”;实践技能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两部分均“合格”,为“出师考试合格”。考试成绩当天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2022年全省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各级中医药管理局要及时公告出师考试报名及审核安排,认真做好本地区出师考试申报及审核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者出具审核意见。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考前准备要求
(1)所有考生从考前14天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监测时间为自距离参加考试当日前14天起,直至考试结束。如实填报纸质版《个人健康监测记录表》、《个人健康承诺书》。
(2)如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并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甄别及治疗。
(3)考前考生健康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健康状况异常的,须在考前经发热门诊排除新冠肺炎并持相关病历材料,经考场防疫人员审核后,符合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4)近期不聚餐、不聚会,避免去人员流动性大的密集性场所,避免前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尤其不与外来人员有社交或密切接触。
(5)长春市(含外县区)以外的考生返(来)长前需及时了解长春市隔离管控政策,按目的居住地相关要求来长参加考试。
2.考生入场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需持考前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查验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3次以上,间隔至少24小时,电子或纸质均可)。
(2)所有考生自行准备并全程佩戴N95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口腔类别考生需自带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3)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一证明两码”(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和行程码无异常)、纸质版《个人健康监测记录表》和《个人健康承诺书》,经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场参加考试。
(4)考生根据考试时间提前到达考场,按照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完成入场前查验,防止人群聚集,保持安全距离有序入场。
3.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1)考前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以上三类人群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因疫情原因尚在隔离期、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封控区、管控区的考生。
(3)考前“吉祥码”显示非绿码的的考生。
4.其他注意事项
(1)健康监测表和承诺书要如实填报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2)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人员,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通报相关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意见》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3)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及省、市疫情防控政策随时调整,其他考试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请广大考生根据国家及长春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规划考试行程,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六、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 李欣欣 0431-80782662
长春中医药大学 万志强 0431-86172406
附件: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汇总表
3、个人健康监测记录表
4、个人健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