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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第一次公告

根据《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六条规定,为做好我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保障考试的质量和效果。现就参加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医师资格考核人员登记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实施前(2017年7月1日前),经多年实践且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拟在我省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人员,须向长期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二、登记时间

拟参加首次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的人员向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5日-11月5日,其他人员可于2019年6月30日完成登记备案。

三、备案方式

申请登记备案的人员填写《河南省中医确有专长人员登记备案申请表》,根据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求,向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登记的基本情况审核,必要时可进行走访调查核实。

四、登记备案材料

(一)备案人员应向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中医确有专长人员登记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从事中医专长实践满5年的证明性资料,包括2018年之前取得的乡村医生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助理)、职称证书、所在工作单位的证明、所在辖区医疗机构的证明等;

4.中医医术专长的综述:应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适用范围、安全性(须包含禁忌症、毒副作用)及有效性的说明等,以及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登记备案人员务必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登记备案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信息填写应清晰可辨认。

(二)证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的证件和推荐证明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登记备案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中医医术专长的综述应另外附页,书写应采取打印方式,A4纸,具体格式参考附件填表说明;

(三)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的报名时间和考核时间将另行公告,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官方网站,有关文件可在上述途径查询和下载,也可咨询报名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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