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布2018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实施细则,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解读8大重点注意事项如下:
1.推荐医师可推荐4名考生:与被推荐者申请考核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五年及以上,推荐医师一年内推荐人数不超过4名。
2.师承人员需额外提交的材料: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还应当提供经县级及以上公证机构公证的跟师学习合同,从合同公证之日起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提供跟师学习综述(不少于2000字),跟师学习笔记每年6份等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的证明材料,以及指导老师出具的跟师学习情况书面评价意见、出师结论。
3.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活动的人员需额外提交的材料: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医医术专长综述(不少于2000字),包括医术的基本内容及特点描述、适应症或者范围、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说明等;其他能够证明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的相关资料,以及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证明,或者至少十名患者的推荐证明。
4.医术专长陈述方法:
(1)医术渊源、传承脉络、个人学习经历;
(2)医术的具体内容及特点;
(3)适应症或适用范围;
(4)安全性及风险防范措施;
(5)实践经历及有效性(近5年在中医医师指导下的服务人次、围绕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病例1例展开陈述、辨证论治);
5.现场辨识相关中药:
(1)常用中药的品种来源、性味归经、功效、应用和用量等知识;
(2)常用中药与毒性中药品种中随机抽取部分品种进行辨识;
(3)考核中药用药的配伍禁忌知识;
(4)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考核相关中药毒性知识以及常用解毒处置方法;
(5)结合其医术专长,考核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组成、功用、主治、配伍和临床加减应用等知识。
6.通过者需要参加定期考核和继续教育:
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参加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专长)医师的培训,为中医(专长)医师接受继续教育提供条件。中医(专长)医师的继续教育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规定》及《四川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执行。
7.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的优势?
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五年、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可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8.违规执业将受到处罚:中医(专长)医师在执业中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造成患者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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