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痛
细目一 概述
腹痛是指胃脘以下、耻骨毛际以上部位发生疼痛为主症的病证。
腹中有肝、胆、脾、肾、大小肠、膀胱等脏腑,并为足三阴、足少阳、手足阳明、冲、任、带等经脉循行之处。
细目二 病因病机
1.病因
外感时邪、饮食不节、情志失调及素体阳虚等可导致本病。此外,跌仆损伤,络脉瘀阻,及腹部术后也可致腹痛。
2.病机
本病的基本病机为脏腑气机阻滞,气血运行不畅,经脉痹阻,“不通则痛”,或脏腑经脉失养,“不荣则痛”。发病涉及脏腑与经脉较多,有肝、胆、脾、肾、大小肠、膀胱、胞宫等脏腑,及足三阴、足少阳、手足阳明、冲、任、带等经脉。病理因素主要有寒凝、火郁、食积、气滞、血瘀。病理性质不外寒、热、虚、实四端。概而言之,寒证是寒邪凝注或积滞于腹中脏腑经脉,气机阻滞而成;热证是由六淫化热入里,湿热交阻,使气机不和,传导失职而发;实证为邪气郁滞,不通则痛;虚证为中脏虚寒,气血不能温养而痛。四者往往相互错杂,或寒热交错,或虚实夹杂,或为虚寒,或为实热,亦可互为因果,互相转化。如寒痛缠绵发作,可以寒郁化热;热痛日久,治疗不当,可以转化为寒,成为寒热交错之证;素体脾虚不运,再因饮食不节,食滞中阻,可成虚中夹实之证;气滞影响血脉流通可导致血瘀,血瘀可影响气机通畅导致气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