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师考核诚信承诺书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出师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黑中医药医政函﹝2020﹞45号)要求,师承人员,带教老师及其所在机构须按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作出如下承诺:
1.师承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截止2020年8月31日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
2.指导老师具有中医或民族医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或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或民族医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师承人员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及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
4.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相关信息确认真实有效,无伪造假报。若在申报材料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提供假档案,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审核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指导老师所在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指导老师签字并盖章: 指导老师所在实践机构
(盖章)
师承人员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