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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锦州市开展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锦州市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临床实践管理工作,了解摸清底数,切实做好《中医药法》颁布实施后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认定工作,根据辽宁省中医药管理局工作部署,现对依法从事临床实践的确有专长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登记范围

未经省级考核认定,现正在医疗机构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的确有专长人员。

二、登记时间

2017年2月15日至2017年4月15日

三、登记事项

具体见《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登记表》(附件),要求逐项填写,字迹工整。其中,“现工作单位意见”、“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一”、“掌握传统医学诊疗技术证明二”中,需要提供的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证明一、证明二中的证明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是指从事中医或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

照片为一吋正面免冠近期彩色照片;

“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时间”为进入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实践,到2017年2月的具体时间;

四、几点说明

登记工作以各县(市)区卫计局、委直有关医疗机构为单位进行,市卫计委不接受个人登记;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医疗机构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中医科(股)进行登记;在委直医疗机构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的确有专长人员,可直接在委直属医疗机构进行登记。

请各地、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及时关注锦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告,了解相关工作安排,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辽宁省传统医学确有专长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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