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执业医师资格河南省关于试用机构要求的规定有哪些?例如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能不能报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怎么办?为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解答中医执业医师资格河南省关于试用机构要求的规定如下:
1.试用机构必须是医疗、预防、保健医疗机构(含血站),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不能报考,如公司企业、卫生监督所等。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标注的诊疗科目必须有与考生报考专业一致的专业。
2.血站举办门诊部注册助理医师可以报考。采供血机构(血站、单采浆站)自身注册的助理医师不能报考。
3.助理报考执业的考生,注册机构必须与报考机构一致。
4.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护理站、村卫生室等)不能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5.单位下属卫生室、卫生所在有带教老师的情况下可直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需提供带教老师执业证复印件。没有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如护理站、村卫生室、个别乡镇卫生院等)不能直接报考执业医师,也不能直接报考助理医师。注册的助理医师可报考执业医师。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16类别)考生可直接报考,不需要执业医师带教。
6.报考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类别考生试用机构应有相应诊疗科目。
7.取得农村基层无学历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证书人员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乡以下医疗机构报名(限定同一省辖市范围),能证明工作调动关系的,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8.持符合规定初中起点五年制临床大专学历或卫生保健专业只允许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报考,取得助理医师资格的也必须注册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如能证明其工作调动关系,可从城镇医疗机构报名。
9.个体诊所报考要求:
西医类别:不能从个体诊所直接报考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注册在诊所的助理医师可从本诊所报考执业医师,诊所法人本人是助理医师的,不能从本诊所报考执业医师。
中医类别:个体诊所(必须有相应中医类别诊疗科目和执业医师)可接受助理、执业、助理升执业的报名,须提交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①诊疗科目适合;②有一名注册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10.2013年前后我省举行乡镇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类别代码215)资格试点,该助理资格不能直接报考执医,需先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1.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个体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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