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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类型,是发病的开始阶段,正邪相搏过程中双方力量不同和斗争结果差异的反映。由于人群的正气强弱不等,个体的体质状态不同,邪气的种类、侵入途径、侵袭部位、毒力的轻重也有差异,因而正邪相搏的结果也就不同,在发病形式上则表现出各种不同的类型。发病类型,概括起来主要有感邪即发、徐发、伏而后发、继发、复发等几种。
(一)感邪即发
感邪即发,又称为卒发,指感邪后立即发病,发病迅速。
(二)徐发
徐发,是指感邪后缓慢发病,又称为缓发。
(三)伏而后发
伏而后发,是指感受邪气后,病邪在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过时而发病。这种发病形式多见于外感性疾病和某些外伤。外感性疾病多见于感受温热邪气所形成的“伏气温病”等。《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谓“夏伤于暑,秋为痎疟”“冬伤于寒,春必病温”,开创了伏气学说的先河。
(四)继发
继发,是指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而发生新的疾病。也就是说,继发病首先有原发疾病,并且所产生的新的疾病与原发病在病理上有密切联系。如肝阳上亢所致的中风,小儿食积所致的疳积,哮喘所致的肺气虚和心血瘀阻,肝胆疾病所致的癥积和结石等,都属于继发。
(五)合病与并病
合病,是指两经或两个部位以上同时受邪所出现的病证。多见于感邪较盛,正气相对不足之时。
并病是指感邪后某一部位的证候未了,又出现另一部位的病证。多见于病位传变之中。
(六)复发
复发,是指疾病初愈或疾病的缓解阶段,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引起疾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的一种发病形式。引起复发的机理是余邪未尽,正气未复,同时有诱因的作用。如饮食不慎、用药不当、过度劳累、复感新邪等,均可致余邪复炽,正气更虚,使疾病复发。由复发引起的疾病,称为“复病”。
复发的类型大致分为少愈即复,休止与复发交替,急性发作与慢性缓解交替。
复发的诱发因素,主要有重感致复、食复、劳复、药复及情志致复。此外,某些气候因素、地域因素也可成为复发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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