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发布。该《实施细则》旨在鼓励具有医学背景人员通过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医师带徒授业,规范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和执业注册工作。
《实施细则》适用对象为陕西省行政区域内以传统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过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不适用于经过非传统师承方式获得学习经历和证书的人员。
《实施细则》规定,根据报考人员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考核分为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两类。考核合格者在参加相关知识培训后,由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为其核发《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实施细则》要求,中医(专长)医师必须严格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开展执业活动。除急救外,中医(专长)医师不得在诊疗活动中使用现代诊疗技术、现代药物治疗技术;不得夸大自身学术水平、治疗效果;不得滥用中医药术语宣传自身学术理论、技术、方法;不得以秘方为由,擅自将中药饮片改变性状(打粉)或加工成临方制剂或协定处方;不得以保密为由,不向患者提供处方。
《实施细则》还规定,中医(专长)医师应当参加定期考核。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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