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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的要点-2017年中医助理医师考试考点分析

“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属于中医助理医师考试《卫生法规》的考点,此知识点基本每年就会考核一次,对于这个知识点考试大纲要求如下。今天我一起来看看医学教育网的叶冬老师是怎么讲解的这个知识点的吧。

 传染病防治法的记忆要点-中医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考点

“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体现在四个方面,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采取的措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时应采取的措施、各级政府部门在传染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医疗救治。

为了方便学员记忆“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的知识点,叶冬老师给大家汇总表格对比记忆,并指出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的特点。

传染病防治法的记忆要点-中医医师考试卫生法规考点

有了老师总结的表格之后,可以很清楚明了的记忆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的内容,而卫生法规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在考试中很容易考查到,更多精彩总结和记忆方法,请登录医学教育网学习中医助理医师考试《卫生法规》相关课程。

附:官方教材内容

传染病疫情控制措施及医疗救治

要点一:医疗机构发现传染病时应采取的措施

1.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要点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时应采取的措施

1.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2.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3.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要点三:各级政府部门在传染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1.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2.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

要点四:医疗救治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医学教育网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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