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公布湘西州2014年中医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材料有关说明。
湘西州2014年中医助理医师考试现场报名时间:
3月24日-4月10日(节假日休息),州卫生局门卫楼(吉首市荣昌路21号,联系电话: 8223592)。
湘西州2014年中医助理医师考试现场审核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贴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原件。
4、学历查询证明。能网查的提供网查打印件,无网查的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除外)。个体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的,应由批准设置该机构的县市卫生局审查并加盖公章。试用机构是医疗机构的需提交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交验《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无首次注册时间的,要到注册机关查询首次注册时间并打印盖章。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考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出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乡镇执业助理考生,需提交2013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证明;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
9、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外,还应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承诺书》。技能考试合格后,必须履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承诺书》,在承诺期限内(医学综合笔试前)向考点办提交后续累计试用期满1年的考核合格证明。经考点催促仍未按时提交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10各种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