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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记录的书写要求-临床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

手术记录的书写要求是临床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第一站病史采集的辅导资料,由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手术记录由手术医师或第一助手书写于“手术记录单”,上级医师审签。在手术后24小时内完成(危重病人及时完成)。其内容包括:

(1)手术日期及时间。

(2)手术前诊断。

(3)手术名称。

(4)手术后诊断。

(5)参加手术的医务人员。

(6)麻醉方法和麻醉人员。

(7)麻醉前用药及术中用药。

(8)手术过程。如病人体位、皮肤消毒及铺巾方法,手术切口、显露方法,探查过程和发现,决定继续手术的依据,手术的主要步骤,所用缝线的种类和号数,缝合方式,引流材料及其放置位置和数目,吸出物或取出物名称、性质和数量,曾送何种标本检验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培养或病理检查,术中及手术结束时病人的情况和麻醉效果,出血量及输血量,输液内容及数量等。

(9)术中如遇意外,应详细记录其抢救措施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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