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代管)单位,第三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和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卫科教发〔2014〕35号)精神,2017年重庆市将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西医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临床医学类专业3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培训需求的往届毕业生。
(二)参加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学方向),并纳入“3+2”卓越医生教育培训计划试点项目的学员。
二、招收计划
2017年重庆市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计划招收165人。
三、招收流程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基地面试→择优录取→公布结果→领取录取通知书→档案托管→基地报到
四、报名时间
8月12至1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7日18:00。
五、报名网址
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专区(http://www.cqwsrc.com/webSite/rcpx/zyyspx/)。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培训基地要注意加强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健全培训体系,严格培训质量控制,强化实施监测与督导评估,提高培训水平,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实施中的有关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与措施,推动本地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扎实稳妥有效开展。
(二)政策保障。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时间为2年。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招收对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于录取的培训对象,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七、其他要求
(一)请各区县、各单位及各培训基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配合市卫生计生委共同做好今年的招收工作,具体事宜详见附件。
(二)报考学员通过网上报名后,请随时上网查询自己报名动态,资格审核中发现学员资料不齐或者资料不清晰等情况,会及时显示在学员的报名状态之中。学员在报名截止前可及时更正和补充完善,逾期不更正和完善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魏婧靖、帅佩君 67706518
2.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事务管理办公室:
彭清诺 63621100 (报名咨询)
李 俊 6761760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