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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组织发展单位会员的通知

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组织发展单位会员的通知,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分享如下:

2014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立以来,中国医师协会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指导下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管理与技术服务工作。协助国家机关完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组织体系、培训体系建设,建立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开展师资培训与基地评估,开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全科培训管理平台、专科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为推动国家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建立能够持续推进工作的运行机制和提供更好服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根据《中国医师协会会员服务实施细则》(医协函【2017】65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实际,决定从2018年4月起组织面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协同单位的会员发展工作。

一、会员类别及对象

会员类别为单位会员,对象包括:

1.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单位。

二、申请流程

(一)申请与审批

1.凡承认并遵守《中国医师协会章程》,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及协同单位,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2.申请单位填写《中国医师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并于20个工作日内交纳会费后,经协会批准即可成为中国医师协会单位会员。单位会员统一录入协会数据库,授予证书,享受应有的权利和承担应尽的义务。

3.单位会员的会员资格自中国医师协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一年。单位会员应在次年会员资格期满时一个月内续交会员费,经中国医师协会审核后资格继续有效。

4.单位会员可自由退会。退会时提交申请至中国医师协会,由中国医师协会注销单位会员证书。逾期3个月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二)会费标准

每年1万元。

退会时当期会员资格已生效超过一个月的,会费不予退还。

三、单位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在免费使用中国医师协会住院医师规范化管理平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管理平台、全科培训平台单位会员模块功能的基础上,享有点对点技术支持及客户服务。

2.单位会员参加由中国医师协会主办的住培高峰论坛、中医高峰论坛、全科高峰论坛、住培国际教育培训大会活动时,其参会人员可享受9折优惠。

3.单位会员订阅《中国毕业后医学教育》、《中国医学人文》、《手术》等中国医师协会主办期刊,可享受9折优惠。同等条件下,单位会员推荐的文章可优先得到中国医师协会专家指导。

4.优先获得中国医师协会对会员单位的业务指导;优先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主办或协助举办师资培训班及国内外学术研讨会;优先参与中国医师协会开展的课题或专题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中国医师协会组织的各项评先评优活动;优先享有中国医师协会提供的法律维权、指导。

5.享有其他中国医师协会单位会员的权利。

(二)义务

1.遵守中国医师协会章程。

2.执行中国医师协会决议。

3.积极支持配合协会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4.按期交纳会费。

5.其他会员应尽义务。

(三)其它

单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中国医师协会章程》、《中国医师协会会员发展与管理办法》以及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由中国医师协会予以除名。

四、会员费用途

依照民政部对社会团体管理相关规定和《中国医师协会章程》,会员费主要用于会员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会员代表大会、培训工作指导、学术交流、宣传等工作。

五、汇款及联系方式

(一)汇款方式

汇款单位:中国医师协会;汇款用途:单位会员付费;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天缘公寓支行;银行帐户:333756029440;税号:511000005000190316;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三号楼四层。可提供财政部印发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二)联系方式

中国医师协会毕业后医学教育部

联系人:于渊宁。

电话:010-63313576

传 真:010-63310822

中国医师协会会员部

联系人:沈根兴。

电话:010-64166251

传 真: 010-63313806

(三)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5号楼10层,邮编:100073

附件:中国医师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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