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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部战区总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第二批次)

近日,“东部战区总医院”发布了“【江苏】东部战区总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第二批次)”,为了方便各位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小编特地为大家专门整理了相关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东部战区总医院现有院士2名、硕博导师200余名、高级专家800余名,多个学科处在国际、国内第一方阵,是享誉中外的大医院、强医院。

医院是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25个专业基地,现已培养了一批具备岗位胜任力的临床医学人才。为深入贯彻《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 、《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等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国家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才需求,培养合格的临床医师,现决定面向全国招收2020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原则

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二、招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高等院校全日制西医学专业(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2020年及以前未曾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委培学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送培证明原件。

5.不招收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处于培训期间的住培医师,包括因各种原因尚在延长培训期的住培医师。

6.农村订单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限报全科专业。

三、招收专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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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见附件1),并将所有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jhk202008@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专业。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按医院通知到现场确认后参加理论考核和各专业基地面试(含技能考核)。

3.报名材料:须完整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一份;每个材料的命名格式为:姓名+培训专业+材料名称。

(1)《社会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往届)或学籍(应届)认证报告纸质版(带二维码且在查询有效期内)(2020届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研究生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4)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5)如果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扫描件。

(6)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扫描件。

(7)外单位委派学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送培证明,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在参加资格复审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一致,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五、材料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考试当天指定时间,报名者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应与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安排:由理论考试、面试(含技能考核)组成,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报到和考试时间初定于9月29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畅。

六、体检与考核

1.所有考试结束后,超过合格线的,按培训专业岗位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

2.拟招收的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人员择优递补。

3.体检合格录取人员,由医院与其签订培训协议及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

七、培训

培训时间按《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执行。本科、科研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规范化培训为三年,临床型硕士研究生为二年,临床型博士研究生为一年。培训结束后,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和技能结业考核,合格者获得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八、相关规定与待遇

(一)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

(二)社会化学员作为培训基地的临时聘用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及劳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险、工伤险和公积金等)比照本院同类人员。

(三)单位委派培训学员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以及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仍由原单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比照本院同类人员。

(四)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提供住宿。

(五)招收录取后无故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住培。若中途退出培训,除与就业单位和培训基地达成谅解协议的,其退培行为将纳入江苏省医务人员诚信系统,且5年内不得再次进入我省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培训结束后,培训合同自然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或回原单位。因各种原因导致培训时间不足或未能按期结业的学员,由本人申请,基地同意,可延长培训期限,延长期间不享受培训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延长时间不超过2年。

九、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80860227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305号

联系人:袁助理

以上“【江苏】东部战区总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第二批次)”的内容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了解更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请关注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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