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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组织管理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第四条 上海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毕教委”)全面负责本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领导和协调工作,并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市毕教委下设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管理。

第五条 各高校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本校各培训医院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和协调工作,并为培训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保障,同时落实职能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第六条 每个培训专科成立相应的专家组,负责本学科专科医师培训的具体业务指导,日常管理及相关工作由上海市毕教委办公室与上海市医师协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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