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地区动态
首页 > 住院医师规范化 > 陕西 > 正文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制发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计生局(委),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有关委直委管单位,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

按照中、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国家住培合格证书的制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证书制作流程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生成网络版住培合格证书,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省住培管理中心集中印刷,住培基地(以下简称“主基地”)前往省住培管理中心领取印刷好的证书,并于领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栏目的签章。

(二)主基地负责本单位及其协同单位的证书审核、签章。协同单位的“专业基地主任签字”栏由协同单位专业基地主任签章,并在主基地要求时间内办结。“培训基地院长签字”栏交由主基地统一签章。“专业基地主任签字”、“培训基地院长签字”栏签字统一为手签章(建议使用蓝色印泥)。

(三)主基地签章完成后,将合格证书按照人员类型分类(“单位人”按其派出单位所在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列表),并填写国家住培合格证书发放表(附件),加盖住培基地负责科室印章后,一同交省住培管理中心。

(四)省住培管理中心自收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资料核验,并交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审核盖章。

二、证书发放方式

(一)合格证书按照分类、分级发放的原则,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直委管单位、培训基地分别负责。

(二)人员身份为“单位人”的,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直委管单位负责领取;人员身份为“基地人”、“社会人”、“全日制研究生”的,由培训基地负责领取。

(三)领取时须出具单位介绍信,逐人逐证确认签字。领取地点为省住培管理中心。

三、其他

(一)各地市、各单位要建立发放登记制度并做好记录。

(二)按照“住培三方协议”要求,“单位人”合格证书不直接对个人发放,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逐级领取。

(三)合格证书原则上不能代领。如需代领必须携带代领人及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合格证书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办,后果自负。

联系人:省住培管理中心 029-84494021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丰镐西路48号

省中医药管理局医疗科研处 029-89620690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科教处 029-89620667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考试题库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考之星

考试题库

热点推荐: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