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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汾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69人简章

相信很多人都在关注2017年临汾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医学教育网小编告诉大家一个通知:2017年临汾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公布了。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赶快来查看一下详细内容吧。

根据省卫计委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招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临汾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单位人

2017年进入(入编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尚未获得执业医师证)。拟从事符合我基地招收范围的人员。

另外,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可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2012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

2012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生),在完成报到并就业后,免费医学生可根据我基地的全科专业招录计划填报志愿。

(三)社会人

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毕业生。

(四)专业硕士并轨学员

我省高校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专业2017年即将入学的,属于培训学科范围的专业硕士研究生。

(五)2014级(2017年毕业)专业硕士研究生

以“没有单位身份的人员”自愿参加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招录的2014级专硕生,不享受按照《关于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晋教研【2016】5号)要求产生的培训时限减免优惠,但可按社会人身份享受在培期间相关待遇。

不以“没有单位身份的人员”参加2017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招录的2014级专硕生,可按照《关于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晋教研【2016】5号)要求产生的培训时限减免优惠,但不能按社会人身份享受在培期间相关待遇。建议自愿选择1个相同专业申请参加培训。

拟报考全科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不限入编时间和学历。

二、招收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招收专业: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医学、康复医学科、外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口腔全科。

(二)招生计划:

2017年临汾市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简章

三、报名时间及招收录取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2017年8月7日至8月14日)

1.学员根据2017年的招生计划,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份。志愿设置为2个,可申请培训专业为1个。学员选择的培训专业应与其毕业专业、已取得的或将要考取的《医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相一致,并与将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专业类别一致。培训专业一经填报,不予更改。网上填报志愿过程的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

市属医疗机构报名学员及免费医学生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后向培训基地报名。

社会人学员直接报户籍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向培训基地报名。

2.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派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人需户口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所在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或高等医学院校的,不需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具有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其学习专业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6)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对于报名学员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培训经历不予认可。

(二)资格审核(2017年8月14日至8月20日)

由我基地对报名学员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核。

(三)基地招录(2017年8月20日至8月27日)

根据本年度省卫生计生委分配的招生计划录取学员。我基地按照报名条件审查报名学员资格后,组织考录工作。专业硕士并轨学员和报考全科医学专业的免费医学生无需考核,直接根据其申请志愿招录,其中专业硕士并轨学员不占基地招生名额。

对申请减免培训年限学员的减免资格考核,由基地考录专家组按照《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根据学员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2017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确定是否准予减免及减免年限,并由专业基地主任确定其具体的减免轮转科室及时间。

(四)调剂及补录(2017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根据山西省医学会通知精神,对未完成招录工作的专业安排调剂及补录工作。

(五)公示与录取(2017年9月1日至9月7日)

临汾市人民医院培训基地在全部招录工作结束后向省医学会上报《2017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登记表》、《2017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统计表》及研究生学员培训时间减免证明和《2017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省卫生计生委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由我培训基地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与签订协议(2017年9月10日前)

培训基地安排招录的全部住院医师到基地报到,并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合同。

四、培训内容

住院医师培训以培养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分专业实施。培养内容包括: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临床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人际沟通交流等,重点提高临床规范诊疗能力,适当兼顾临床教学和科研素养。

五、培训考核措施

根据《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行考核。培训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以过程考核为重点。过程考核合格和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是参加结业考核的必要条件。

过程考核安排在完成某专业基地轮转培训后进行,由临汾市人民医院按照各专业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统一组织进行实施,考核内容包括:医德医风、出勤情况、临床实践能力、培训指标完成情况和参加业务学习情况等。并及时、准确、详实地将考核内容记录在考核手册,按年度定期将考核结果上报山西省医学会。

培训对象申请参加结业考核,须经临汾市人民医院初审合格并报山西省医学会审核后,由省卫生计生委批准并统一组织考核。

六、培训证书发放

经培训考核合格,下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学员提交的学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报名、培训资格,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新招录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证明材料书面向培训基地和省医学会请假。对于录取后逾期2周无故不报到,或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不得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记录将记入学员个人诚信档案。

八、其他要求

(一)培训年限减免:按照《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培训基地对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学员需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对其临床工作能力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临汾市人民医院培训基地会认真组织申请培训年限减免学员的能力测评工作,严把资格审核关,对于专业型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与培训专业方向不一致的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其中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申请培训年限减免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应材料,对于不能准确、完整提交证明材料的,一律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科研型研究生不予减免年限。

(二)此次优先录取全科、儿科、妇产科专业的规培学员。

(三)学员正式录取后,单位人和免费医学生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社会人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专业硕士并轨学员由培训基地、学籍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学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将其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单位人的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社会人人事档案委托相关人才交流中心机构管理,专业硕士并轨学员人事档案由所在高校管理。

(四)福利待遇

经综合考核合格并通过体检的学员,享受如下待遇:

1、政治待遇:与本院职工享受同等政治待遇,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党内选举。

2、基本生活补贴:

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相关待遇标准发放,具体发放标准如下表:

2014级(2017年毕业)专业硕士研究生,可以选取专硕减免毕业生、社会人、单位人中任意一种身份参培,专硕减免毕业生身份可以享受医学会组织的认定减免时限,其余待遇均参照2013级(2016年毕业)专业硕士研究生;社会人或单位人身份不可以享受医学会组织的减免认定,其余待遇均与一般录取人员相同。(以上由省医学会提供)

3、生活保障:基地提供免费住宿(水电暖齐全并免费使用),医院电子阅览室、图书馆、文体中心等资源对规培学员免费开放,免费存放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同时,我院职工食堂对学员开放。

4、依照《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协助办理执业注册和变更手续。

5、医院招聘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本基地培训的社会人学员。

(五)在招录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

临汾市卫计委科教科        联系电话:0357-2091205

临汾市人民医院科教科     联系电话:0357-2695806

联系地址:临汾市滨河西路彩虹桥西临汾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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