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整理发布【天津规培】关于学员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的解释,想要查询各种规培资讯,尽在医学教育网。简章内容如下:
各派送单位人事部门:
现将参加天津市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脱产培训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发放问题予以解释:
根据天津市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和市有关精神,凡是单位人参加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在规定的培训期间内,学员按照在职职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派送单位发放工资福利待遇,并计算工龄。除因国家允许的法定休假(如产假)影响学习,并经过基地同意而延期完成培训外,其余因个人原因(如违反管理制度,事假、病假超过规定限制、无故旷班,考试或考核不合格、执业医师资格2年不通过等)造成培训时间延期的,不在上述工资、福利待遇解释范围,具体处理由派送单位根据劳动聘任合同和单位劳动纪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天津市政府对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发放1000元/月的培训生活补贴,将由市财政下拨到学员培训基地,有基地根据学员出勤、考核情况等发放,严格管理制度。该措施体现政府对学员的关心,解决学员后顾之忧,安心参加培训,不属于工资范畴。
文章来源:http://tj.ezhupei.com/WebZKBM/com/zkbm_new/noticeInfo.aspx?Type=2&TJ_FJ_ID=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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