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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管理办法(试行)组织管理

第七条  住培基地实行全行业动态管理。住培基地要严格执行省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培训组织管理。

第八条  住培基地协同体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住培基地协同体领导小组,负责住培基地协同体的总体规划、协调与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级住培基地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协同基地负责人担任,科教、医务、人事、财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领导小组应当确保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办公会,商讨有关工作。

第九条  各住培基地应设置专门职能管理部门,并配备2-3名专职管理人员医学|教育网。国家级住培基地应根据承担的培训规模、工作量增加人员配备。

第十条  住培基地协同体要协商制定基地联合管理制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职责,签订相关协议,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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