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儿科:小儿中药剂量有哪些注意事项?对西药而言,调配小儿的处方时,都必须按成人剂量换算。也就是说,西药的小儿剂量一般是小于成人的剂量。小儿中药用量,在临床处方用量时,不能简单地把成人的用量用于小儿,必须随年龄大小、个体差异、病情轻重等方面,采用合理的用量,中药小儿剂量应大则大,应小则小。
由于小儿用药时间较短,加上给服时药物多有浪费,所以小儿中药用量按年龄较成人相对较大,尤其是益气健脾、养阴补血、消食和中一类药性平和的中药,更是如此。但对辛热、苦寒、攻伐及药性较猛烈的药物,在使用时对其用量必须严格按比例计算。为方便临床上计算方便,可按成人中药一般用量为准进行折算:如新生儿用成人量的1/6,婴儿用成人量的1/3——1/2,幼儿及幼童用成人量的2/3,学龄期儿童用成人量。成人一般用量,可按《方剂学》或《中国药典》所制订的标准,但决非最大用量,更不是医生的个人经验用量。在具体计算用量时,还要注意以下方面。
疾病轻重不同,用量应有所变化:若重急病儿,中药用量可随病情需要,增大用量,如治暑温证,高热、昏迷、抽搐,对清热解毒的中药如生石膏、板蓝根、紫草、连翘等,均要用大剂量才能奏效,此时可能超过成人剂量。
处方中药味多少不同,用量也有一定变化:药味特别少的处方,只要不是攻伐和有毒性中药,用量可稍为增大。如补虚用的处方,仅用太子参、白术、茯苓、甘草四味,每味用量可增加1/4——l/3;再如早产的新生儿,机体功能较低,常用单味别直参3——4.5克煎服,其用量已超出比例用量2——4倍。若药味较多的处方,主药不减,辅助药可适当减小。
严格控制药性猛烈中药用量:有两类中药要严格控制用量。一类是药性偏热、偏寒,或有引起吐泻作用的药物,除了要慎用外,一旦进入处方,原则上按上述比例用量,但要加强观察,中病即止。另一类是剧药和有毒的中药,这类药物有专门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小儿应避免使用,特殊病例需应用时,也应从最小量开始,视病情变化再考虑适当增加,一旦病势已减,即应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