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证的病理变化是中医内科会涉及的内容,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搜集整理如下:
不同病因导致的血证,其共同的病理变化可归结为火热薰灼,迫血妄行及气虚不摄,血溢脉外两类。《景岳全书·血证》:“血本阴精,不宜动也,而动则为病。血主营气,不宜损也,而损则为病。盖动者多由于火,火盛则逼血妄行;损者多由于气,气伤则血无以存。”
在火热之中,又有实火及虚火之分。外感风热燥火,湿热内蕴,肝郁化火等,均属实火;而阴虚火旺之火则属虚火。气虚之中,又有仅见气虚及气损及阳,阳气亦虚之别。从证候之虚实来说,由火热亢盛所致者属于实证,而由阴虚火旺及气虚不摄所致者则属于虚证。实证和虚证虽各有其不同的病因病理,但在疾病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又常发生实证向虚证的转化。如开始为火盛气逆,迫血妄行,但在反复出血之后,则会导致阴血亏损,虚火内生;或因出血过多,血去气伤,以致气虚阳衰,不能摄血。因此,在有的情况下,阴虚火旺及气虚不摄,既是导致出血的病理因素,又是出血所导致的后果。
此外,出血之后,已离经脉而未排出体外的血液,留积体内,蓄结而为瘀血,妨碍新血的生长及气血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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