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流行病学观点,有四类因素在疾病病因中起作用。它们每种都可能是必需因素,但每种单独则很少是引起某种疾病或状态的充分病因。它们是:
(1)易患因素:如年龄、性别、过去的疾病可以形成对某病因的易感状态。
(2)诱发因素:如缺乏营养、低收入、居住条件不良及医疗保健不宜等可促发疾病。相反的状况又有助于疾病恢复、维持健康。
(3)速发因素:如暴露于某特异病原因子(agent)或有害因子能促进发病。
(4)加强因素:屡次暴露于致病因子或做不适宜的重工作,可以加重已发生的疾病或状态。
6.危险因子:把那些与疾病的发生有正联系,但其本身又不是充分病因的因子称为“危险因子”。一种危险因子(如吸烟)可能和许多种疾病有联系,而一种疾病(如冠心病)又可能与许多危险因子有关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流行病学目前已可以测定每种危险因子在该疾病发生中作用的大小,以及消除一种危险因子后可使该病减少多少,在实施一些疾病预防规划中,危险因子是一项很有实际意义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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