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审核工作从2014年3月24日开始到3月28日结束,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医师资格考试现场报名地点
南陵县卫生局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南陵县卫生局大楼4楼医政医教科。
联系电话:6838048
二、现场报名点受理范围及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月24日县医院、县中医医院
3月25日各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及各镇计划生育服务分中心
3月26日籍山镇、家发镇、工山镇
3月27日弋江镇、许镇镇、烟墩镇
3月28日三里镇、何湾镇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执业或试用机构为个体诊所、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的考生须另外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由县区卫生局加盖公章;
6、具有助理资格报考执业医师的,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在注册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如在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的,须提供首次注册证明;
7、外省学历一律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即:教育厅学历验证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凡民办学校设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专业的,未在教育部招生名录体现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和卫生部同意办学招收相关专业的批文;
9、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须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的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原籍为外省籍人员,持外省市中专学历证书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试用的,原则上回原籍报考,特殊情况者应提供外省市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验证证明。
现场审核时,请将第2项(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原件)与第3—9项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好。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缴费标准:遵照省卫生厅通知要求,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中医类:执业医师302元,执业助理232元;西医类:执业医师300元,执业助理230元。
五、所有考生于现场审核前应自行上传完照片,照片为近6个月内的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文件小于40kb,格式jpg)。对考生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规定的,报名点有权要求考生自行重新上传。
六、报名审核点下载打印带考生照片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2份,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并对所确认的信息负责。
县卫生局今后于医考工作每个阶段都会在卫生局网站发出相关通知,考生应密切关注有关医考事项的通知,同时也要关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网上相关的政策、规定、通知、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