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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附录C

  菌痢的治疗

  C1 一般及对症治疗

  C1.1 进易消化饮食,注意水电解质平衡,可给口服补液盐(ORS),必要时ORS和静脉输液同时应用。

  C1.2 高热:物理降温为主,成人也可口服复方阿斯匹林0.5~1.0g,巴米尔(每片含阿斯匹林0.5g)1片。小儿阿斯匹林10mg/(kg.次)或安乃近滴鼻。或1%温盐水1000mL流动灌肠。

  C1.3 腹痛:颠茄浸膏片成人8mg Bid或阿托品0.3~0.6mg Bid或4id。

  C1.4 腹泻:复方樟脑酊口服成人2~5mL Bid,亦可用易蒙停。

  C2 病原治疗

  C2.1 喹诺酮类

  C2.1.1 吡哌酸:成人0.5g Bid或4id,疗程5~7天。

  C2.1.2 诺氟沙星(Norf1oxacin):成人0.4g Bid或4id,还可用其他喹诺酮类,如氧氟沙星、环丙沙星,但儿童慎用,孕妇忌用。

  C2.2 氨基糖甙类:常选用庆大霉素肌注成人,每次8×104U,每日2~3次,小儿2~4mg/(kg,日)分2次,必要时静滴。

  C2.3 复方磺胺甲基异恶唑(每片含SMZ0.4g,TMP0.08g):成人2片Bid,小儿50mg/(kg·日)。

  C2.4 中毒型菌痢病原治疗常用环丙沙星(Ciprofloracin):成人200~400mg Bid静滴。

  C3 休克型菌痢的处理病原治疗同前。

  C3.1 迅速扩充血容量纠正酸中毒:对无明显水电解质失调者成人每日2500~3000mL;小儿轻、中度脱水时总液量120~180mL/(kg·日),病情好转后可喂水,最好用3:2:1液(葡萄糖:0.9%生理盐水:1/6mol/L乳酸钠或5%碳酸氢钠)或0.9%生理盐水与10%葡萄糖各半。重度脱水时,总液量180~200mL/(kg·日)开始用2:1溶液(0.9%生理盐水和1/6mol/L乳酸钠或5%碳酸氢钠)或0.9%生理盐水20mL于1/2h迅速滴入,剩余的液体用3∶2∶1或1∶1(0.9%生理盐水与5%~10%葡萄糖混合液),其中半量于10h左右滴入,其余于14h左右滴入,见尿后给钾。

  C3.2 改善微循环障碍:抗胆碱类药物山茛菪碱(654-2)成人每次40mg,儿童1~2mg/kg,每10~15min静脉注射1次;危重病例成人可每次50~60mg,儿童3~4mg/kg,直到面色好转、肢体转暖、尿量增多、血压回升,即可减量渐停。

  C3.3 维持血压及保护重要器官功能:

  维持血压:可用阿拉明0.5~5mg/次静滴,也可10~20mg加在5%葡萄糖液100mL中(滴速和药物浓度视病人血压情况决定)静滴;多巴胺20mg加在5%葡萄糖200mL中静滴。20~40滴/min。

  保护重要器官功能:强心剂用毛花强心丙,成人0.2~0.6mg加25%葡萄糖20mL缓慢静滴,必要时4~6h再注0.2~0.4mg,24h内不得超过1mg;小儿按0.02~0.04mg/kg计。

  C3.4 肾上腺皮质激素:氢化可的松300~500mg/天静滴,小儿按每日总量5~10mg/kg,分为1~2次静滴;也可用地塞米松成人0.2~0.4mg/kg加小壶静滴,6h可重复1次;小儿每次1~2.5mg,每日1~2次肌注或静滴。

  C4 脑型中毒型菌痢的处理

  病原治疗同休克型。

  C4.1 防治脑水肿:要及时脱水治疗。

  20%甘露醇1g/kg快速静注。4~6h1次,两次间隔中间可给50%葡萄糖80~100mL静注。

  C4.2 肾上腺皮质激素:短期用2~3d,用法同休克型。

  C4.3 呼吸衰竭:山梗菜碱(洛贝林)成人3~10mg/次肌注、3mg/次静注;小儿1~3mg/次肌注、0.3mg/次静注。必要时应用人工呼吸机。

  C4.4 惊厥:氯丙嗪或异丙嗪,成人50~100mg/次肌注,小儿1~2mg/(kg·次),每日2~3次;或巴比土0.2~0.3mg/次肌注、小儿10mg/(kg·次);安定10~20mg/次肌注或静滴;小儿0.3~0.5mg/(kg·次)肌注或静滴。水合氯醛成人10~20mL/次保留灌肠、小儿0.4mg/(kg·次),不超过10mL/次保留灌肠。

  C4.5 其他如保暖、吸氧等。

  C5 小儿液体疗法

  C5.1 补充累积损失

  轻度脱水应补液量30~50mL/kg;

  中度脱水应补液量50~80mL/kg;

  重度脱水应补液量80~100mL/kg。

  补液溶液的种类:

  等渗脱水应用1/2张含钠液;

  低渗脱水应用2/3张含钠液;

  高渗脱水应用1/3张含钠液。

  C5.2 补充继续损失,丢多少补多少,溶液应为1/3张。

  C5.3 补充生理需要:不能进食者补液50~80mL/(kg·日)应为1/5张溶液。

  C5.4 纠正酸中毒。

  C5.5 见尿补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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