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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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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调查发现职业性接触铊的机会增多,起病隐袭,致残程度严重,有必要制定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也有利于日益增多的生活性铊中毒的诊断。慢性铊中毒临床表现主要特点是周围神经病、视神经病、视网膜病及脱发。少数可出现中毒性脑病或中毒性精神病。

  A.2 慢性铊中毒所致周围神经病与其他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的临床表现大致相似,其特点是早期以下肢,尤其是足跟、足底痛觉过敏较为突出。

  A.3 视神经病及视网膜病是铊中毒的重要临床表现之一,虽然发病率不很高,但起病隐袭,致残程度严重,最初仅为视力下降而不为患者所注意,应严密观察,定期作视力及视野检查。早期表现为双眼视力下降而不能矫正、周边视野缺损、有中心暗点或旁中心暗点、视网膜水肿、渗出等,严重者出现视神经萎缩。

  A.4 脱发是铊中毒常见的临床表现。其特点是头发成一束束脱落,短时期内可以全秃或斑秃,常常连眉毛、胡须、腋毛和阴毛也可脱落或易拔下,预后较好。中毒患者并非均出现脱发,有脱发者也不都出现其他中毒症状。但单纯脱发,很难与其他原因所致脱发相鉴别,诊断发生困难时尿钝增加是有力的佐证。

  A.5 尿铊正常参考值与测定方法尚未统一,方法标准化及其质量控制等尚存在问题。研究显示接触者尿铊可升高,大多数的中毒患者有尿铊明显升高的表现。现初步界定,尿铊5ug/L(原子吸收光谱法)为正常值上限,即对接触者的生物监测过程中,尿铊测定一般作为过量接触指标,尿铊高于5ug/L时应列为观察对象。尿铊测定也是病因鉴别的重要参考指标。

  A.6 隐匿接触发生中毒的病例,诊断较为困难,应严密观察,并多次复查尿铊,以明确诊断。

  A.7 慢性铊中毒无特效治疗。可用二巯丁二酸口服,症状可能有一一定好转。但其确切疗效,还待进一步总结后加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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