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本标准只适用于在制造和应用各种酸的过程中较长时间接触酸雾或酸酐而引起的职业性牙酸蚀病。
A.2 职业性牙酸蚀病主要表现于上、下颌的前牙,即中切牙、侧切牙和尖牙,早期病变多在唇侧切端1/3。
A.3 酸性食物、饮料、药物和某些疾病等非职业性因素也可引起牙酸蚀。磨耗、磨损、外伤、牙釉质发育不全和氟牙症也可造成牙齿硬组织损害,应根据职业史、病史和临床特征进行鉴别。
A.4 通常在一个人的口腔中,同时存在多个不同酸蚀级的牙齿。作为一个整体,牙酸蚀病的诊断分度应根据其中酸蚀级最严重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牙齿来确定其诊断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