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知识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公共卫生知识 > 职业卫生标准 > 正文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附录B

——●●●聚焦热点●●●——

考题下载> 考后复盘> 查分预约>
考后关注> 调查问卷> 二试安排>

  皮肤斑贴试验方法

  B.1 适用范围

  本方法只适用于寻找由接触过敏引起的变应性接触性皮炎的变应原,不适用于刺激性接触性皮炎。

  B.2 试验材料和斑试变应原浓度

  B.2.1 试验材料:采用商品化的闭合性能良好的低敏斑试胶带。

  B.2.2 斑试变应原浓度:应采用对皮肤既无刺激又可诱发变态反应的浓度。某些常见的工业化学物斑试浓度参见附录C.未列入附录C的需要做斑试的变应原浓度,可参考有关资料酌定;无从参考者,可做动物试验确定其最低的刺激浓度,再用低于该浓度的变应原做皮肤试验,并需用健康人做对照。

  B.3 操作步骤B.3.1 将斑试胶带隔离纸剥除,药室朝上置于试验台上。

  B.3.2 试验物如为固体或半固体可直接加入药室内,加入量略超过药室容积的一半(约0.02g);液体被试物可将滤纸浸湿(约0.02ml)放入药室内。

  B.3.3 立即将置有变应原的斑试胶带从下部开始纵向贴于脊柱两侧的正常皮肤上,同时逐个轻压药室以驱除空气,并使试验物均匀分布。

  B.3.4 试验部位做好标记,以便观察。

  B.4 观察与判定

  B.4.1 观察时间

  贴足48小时移去斑试胶带,用湿的软纸或棉签清除残留的斑试物,间隔30分钟作首次观察,并于 72、96小时分别作第2次与第3次观察。必要时可于第7天继续观察,注意有无迟发反应。

  B.4.2 反应程度判定

  IR刺激反应

  NT未试验

  - 阴性反应:受试局部皮肤无反应。

  ± 可疑反应:受试局部皮肤呈轻度红斑。

  + 弱阳性反应:受试局部皮肤呈红斑、浸润,可有少量丘疹。

  ++ 强阳性反应:受试局部皮肤呈红斑、浸润、丘疹、水疱。

  +++ 极强阳性反应:受试局部皮肤出现大疱。

  B.4.3 结果解释

  B.4.3.1 斑贴试验结果应经连续多次动态观察、综合分析来进行判断。

  B.4.3.2 “+”及“+”以上的反应,在72小时或以后的观察中持续存在,甚至加剧者,提示为阳性变态反应。

  B.4.3.3 在斑贴试验结果的判断中,需注意假阳性反应和假阴性反应的鉴别。

  假阳性反应和假阴性反应的常见原因

假阳性反应 假阴性反应
浓度太高 原发刺激 浓度太低
激惹反应(angry back) 赋形剂选择不当
交叉反应 闭合差
边缘反应(edge effect) 接触时间短
赋形剂反应 药物造成的免疫抑制
胶带反应

  B.5 注意事项

  B.5.1 皮炎急性期不宜作斑贴试验。

  B.5.2 受试者在受试前2周及试验期间不得应用皮质类固醇激素,试验前3天及受试期间宜停用抗组织胺类药物。

  B.5.3 斑试前应向受试者说明意义和可能出现的反应,以便取得完全合作。

  B.5.4 必须嘱咐受试者,如发生强烈反应应立即去掉斑试物。

  B.5.5 斑试期间不宜洗澡、饮酒及搔搓斑试部位,并避免激烈运动。

  B.5.6 在反应程度判定中,要排除假阳性或假阴性结果。

  B.5.7 应以赋形剂作对照。必要时尚需以正常人对照。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

2024课程

3980

详情>>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