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A.1 车间空气中氯丙烯浓度的测定资料对诊断有参考意义。
A.2 本病以多发性周围神经病为其主要临床表现。在不具备条件进行神经-肌电图检查时,单项异常体征的诊断意义难以判定,必须有双腿沉重乏力,肢体酸、麻、胀痛等症状,并兼有相对恒定的周围性分布的痛觉、触觉或音叉振动觉障碍及一侧或双侧跟健反射减弱时方可诊断。感觉检查应重复多次,跟腱反射检查应取仰卧屈膝位。肌力减退的分级判定基准参见GBZ76附录C。
A.3 神经-肌电图检查对本病早期诊断具有重要意义。慢性氯丙烯中毒时应以周围神经的轴索损害为主,应重点检查肢体远端肌肉的肌电图,如手部拇短展肌及小指展肌;因足部小肌肉检查不易得到被检者的配合,故下肢检查常选用腔骨前肌或排肠肌。测定神经传导速度时,上肢一般取正中神经和尺神经,下肢一般取腓总神经和胫后神经。应按照《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附录B.1及B.2中统一的操作方法,参考有关的正常值及神经源性损害的判断基准做出判断。
A.4 周围神经病可由其他疾病引起,如糖尿病、营养缺乏病、压迫性损伤、药物及其他工业毒物中毒和遗传性疾病、感染性疾病或结缔组织病等,故应从职业史、病史、体检及实验室检查中加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