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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光敏性皮炎诊断标准——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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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斑贴试验

  B.1 光源

  一般治疗用汞气石英灯或水冷式石英灯。光源到皮肤的距离为50cm。

  B.2 方法

  a)光测定患者的最小红斑量(MED)

  b)用可疑的致病物质在患者背部作三处闭合班贴试验;

  c)24小时后,将两处斑贴除去,将其中一处用亚红斑量(略低于MED)照射。另一处用加普通窗玻璃滤过的紫外线照射。时间为MED的20~30倍。第三处在除去致病物质后,立即用敷料覆盖,避免任何光线照射,用作对照;

  d)于照射后24、48、72小时观察结果:在亚红斑量照射处发生的晒斑样反应为光毒性反应。在窗玻璃滤过的紫外线照射处出现湿疹样反应为光变应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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