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是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接触较大量的偏二甲基肼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疾病。常伴有肝脏损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偏二甲基肼引起的急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59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GB/T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3 诊断原则
根据短时间内吸入或皮肤污染较大量偏二甲基肼的职业史,结合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及肝脏损害的临床表现,参考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资料,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病因所致类似疾病,方可诊断。
4 接触反应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接触偏二甲基肼后出现一过性的眼与上呼吸道的刺激症状,随后出现头晕,头痛,乏力,恶心等症状,神经系统检查无阳性发现。
b)皮肤污染后可有烧灼感、局部红肿等表现。
5 诊断及分级标准
5.1 轻度中毒
有明显的头晕、头痛、乏力、失眠、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症状,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兴奋、烦躁不安、肢体抽搐。
b)符合急性轻度中毒性肝病。
5.2 重度中毒
全身阵发性强直性痉挛;
6 处理原则
6.1 偏二甲基肼中毒后应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
6.2 体表污染液态偏二甲基肼时,立即用清水冲洗干净。
6.3 对中毒患者,根据病情轻重,予以特效解毒剂维生素B6治疗。
6.4 对症支持治疗:
a)止痉。
b)纠正酸碱平衡及电解质紊乱。
c)保肝治疗。
6.5 急性轻度中毒患者多在数天内恢复。痊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重度中毒患者经积极治疗后也可完全恢复。少数患者抢救脱险后,恢复期症状有一定反复,可根据检查结果,参照GB/T16180的有关条款处理。
7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
见附录A(资料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