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抗高血压药
「适应症」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用量用法」
口服:每(次。日)25mg。在开始治疗时每(次。日)12.5mg,共2日。如需要可增至每日50mg,1次或分次服。每日量不超过100mg。
「注意事项」
常有轻度头晕、头痛和疲劳,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可引起心动过缓,若心率〈55次/分钟,需减少剂量。心功能不全患者用本品前需适当疗法控制,不可突然停药,可在1~2周内逐步停用。未能控制的心力衰竭、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心原性休克、病窦综合症、严重心动过缓、哮喘、肝功能不全或慢性梗阻性肺病、孕妇及乳妇忌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