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宜与维生素C、胃蛋白酶合剂等药物合用,因可使各自疗效降低。
2.与氨基糖甙类合用时,可因尿pH增高,药效增强。
3.与抗毒蕈碱药合用时,后者的吸收减少,疗效减弱。
4.与奎尼丁合用时,后者随尿排出受到抑制,可能小量即导致毒性反应。
5.与利尿药合用时,有促使出现低氯化物碱中毒的危险性。
6.与铁制剂同用时,应尽量隔开两药服药时间,否则会影响铁的吸收。
7.与水杨酸制剂合用时,尿液碱化可导致水杨酸经肾的排出量增加,血清水杨酸浓度因而降低。
8.与口服四环素同用时可因胃液pH升高,致四环素吸收减少,应避免同时服用。(医学教育网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