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性质:
又名亚硫酐为无色有强烈辛辣刺激味的不燃性气体。分子量64.07,密度2.3g/L,溶点-72.7℃,沸点-10℃。溶于水、甲醇、乙醇、硫酸、醋酸、氯仿和乙醚。易与水混合,生成亚硫酸(H2SO3),随后转化为硫酸。在室温及392.266~490.3325kPa(4~5kg/cm2)压强下为无色流动液体。
职业接触:
燃烧含硫燃料、熔炼硫化矿石、烧制硫磺、制造硫酸和亚硫酸、硫化橡胶、制冷、漂白、消毒、熏蒸杀虫、镁冶炼、石油精炼、某些有机合成等作业工人和有关人员皆有可能接触。另外,它是常见的工业废气及大气污染的成分。
毒性:
属中等毒类,对眼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硫可引起喉水肿、肺水肿、声带水肿及(或)痉挛导致窒息。
临床表现:
l.急性中毒
吸入二氧化硫后很快出现流泪,畏光,视物不清,鼻、咽、喉部烧灼感及疼痛,咳嗽等眼结膜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较重者可有声音嘶哑、胸闷、胸骨后疼痛、剧烈咳嗽、心悸、气短、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及上腹部疼痛等。检查可见眼结合膜充血水肿,鼻中隔软骨部粘膜小块发白的灼伤,两肺可闻干湿啰音。严重者发生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甚至呼吸中枢麻痹,如当吸入浓度高达5240mg/m3时,立即引起喉痉挛、喉水肿,迅速死亡。有报告急性中毒引起双基底节区变性坏死的病例。液态二氧化硫污染皮肤或溅入眼内,可造成皮肤灼伤和角膜上皮细胞坏死,形成白斑、疤痕。
2.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低浓度二氧化硫,引起嗅觉、味觉减退、甚至消失,头痛、乏力,牙齿酸蚀,慢性鼻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纹理增多,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及免疫功能减退等。
诊断:
根据接触史、呼吸系统受损的临床表现及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可明确诊断。按职业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规定,诊断分级如下:
1.刺激反应:出现上呼吸道刺激症状,短期内(1~2天)能恢复正常,体检及X线征象无异常。
2.轻度中毒:除刺激反应临床表现外,伴有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全身症状;眼结合膜、鼻粘膜及咽喉部充血水肿;肺部有明显干性啰音或哮鸣音,胸部X线表现为肺纹理增强。
3.中度中毒:除轻度中毒临床表现外,尚有胸闷、剧咳、痰多、呼吸困难;体征有气促、轻度紫绀、两肺有明显湿性啰音;胸部X线征象示肺野透明度降低,出现细网和(或)散在斑片状阴影,符合肺间质水肿征象。
4.重度中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可诊断为重度中毒:①肺泡肺水肿。②突发呼吸急促,每分钟超过28次;血气PaO2<8kPa,吸入<50%氧时PaO2无改善,且有下降趋势。③合并重度气胸、纵隔气肿。④窒息或昏迷。⑤猝死。
治疗:
1.立即将患者移离有毒场所,呼吸新鲜空气或氧气、雾化吸入2%~5%碳酸氢钠+氨茶碱+地塞米松+抗生素。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彻底冲洗眼结膜囊及被液体二氧化硫污染的皮肤。
2.对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硫有明显刺激症状,但无体征者,应密切观察不少于48h,并对症治疗。
3.积极防治肺水肿,可早期、足量、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需要时可用二甲基硅油消泡剂。
4.对症及支持治疗。
预防:
生产、运输和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刺激性气体有害作业要求操作和作好个人防护,可将数层纱布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及1%甘油湿润后夹在纱布口罩中,工作前后用2%碳酸氢钠溶液漱口。生产和使用场所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不应超过15mg/m3的最高容许浓度。有明显呼吸系统及心血管系统疾病者,禁止从事与二氧化硫有关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