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性质:丙烷(C3H8)常温下为无色、无臭气体。易燃、易爆。化学性质稳定。分子量40.09,熔点-187.7℃,沸点-42.17℃,蒸气密度1.52g/L,爆炸极限为2.1%~9.5%,在650℃时分解为乙烯和乙烷。
职业接触:丙烷主要存在于油田气、天然气、炼厂气中。用于制造乙烯、丙烯、含氧化合物和低级硝基烷。在生产或使用过程中均有机会接触。
毒性:丙烷属微毒类,为单纯麻醉剂,对眼和皮肤无刺激,直接接触可致冻伤。
1.急性毒性:当丙烷浓度<3600mg/m3时无明显作用。1%浓度使狗血液动力学改变,3.3%时可降低心肌收缩力,致使平均主动脉压心搏出量减少,肺血管阻力增加。对猴,10%浓度对心肌产生影响,20%时加重,且出现呼吸抑制。大鼠和小鼠吸入混合气体(丙烷占50.15%,乙烷占19.3%,丙烯占15.1%)50g/m3,均无中毒症状;5~65g/m3时条件反射异常;110~126g/m3时,轻度麻醉;达到400~500g/m3时,表现为麻醉状态,部分动物出现深度麻醉,但均无死亡。人在1%浓度下无影响,10%可出现轻度头晕,但无刺激症状。
2.慢性毒性:每日暴露于丙烷为主的混合气8.5~12.16g/m3,2h,连续6个月,动物除体重略低于对照组外,一般情况尚好,浮游试验时间缩短,神经活动早期2个月以抑制为主,后以兴奋为主。体温调节有轻度改变,早期低,后趋正常。血红蛋白轻度减少,脱离接触后可以恢复。组织学仅有轻微变化,表现为肺少量出血,肝肾有不明显的蛋白变性。
临床表现:接触较高浓度丙烷、丁烷混合气,可出现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流涎,血压较低、脉搏慢、神经生理反射减弱,但不出现病理反射。严重者可出现麻醉状态,甚至意识障碍。
长期接触低浓度的100~300g/m3的丙烷、丁烷者,出现头晕、头痛、睡眠障碍、易疲倦、情绪不稳定及多汗、脉搏不稳、立毛肌反射增强、皮肤划痕症等自主神经功能紊乱现象,并有发生肢体远端感觉减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