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性质
无色气体。通常无味;在高浓度时,有甜味。分子式CH3-Br,分子量94.95,相对密度1.730(0/4℃)。熔点-93.66℃,沸点3.6℃,自燃点537.22℃,蒸气密度3.27,蒸气压243.18kPa(1824mmHg25℃)。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限13.5~14.5%。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氯仿、苯、四氯化碳、二硫化碳。腐蚀铝、镁和它们的合金。在氧气中易燃;在大气中遇高热、明火才燃。在大气压下,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范围较窄,在高压下范围较宽。加热分解,生成溴化物。
不能与金属,如铝、二甲基亚砜、环氧乙烷共存。
接触机会
溴甲烷主要用作化工原料,用为甲基供体。还用于从种籽、花中提炼油、羊毛脱酯、熏蒸杀虫剂。重蒸对象主要有仓储谷物、经济作物、田基土壤以及大型建筑物然后如磨坊、仓库及房舍等。化工生产工人和熏蒸工可接触不同浓度的溴甲烷。
早年文献特别是欧洲各国文献中所总结的溴甲烷中毒临床经验资料,多因接触用作制冷剂、灭火剂的溴甲烷而致中毒。由于溴甲烷毒性大,累出事故,现已不用作制冷、灭火剂。
侵入途径
挥发性高,空气中可达较高浓度。接触者以呼吸道吸入为主。皮肤占染有溴甲烷液体也可经皮吸收,特别是液态溴甲烷污染衣物、手套、鞋袜而不及时去除使皮肤接触时间长,吸收量较多。液态溴甲烷有致冷作用,对皮肤、粘膜有冷刺激,故很少有经胃肠道进入人体者。
毒理学简介
自肺很快吸收。部分溴甲烷以原形物自呼吸排出。在肝内代谢,经去甲基作用以无机溴及半胱氨酸甲酯(5-methylcysteine)形式从尿中排出。代谢方式尚不清楚。可水解成甲醇及溴氢酸。这种意见可以解释溴甲烷中毒所表现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及视力障碍。但尚无定论。因溴甲烷甲基作用很强,一般认为可使任何物质作为甲基受体。有人认为毒作用不是由水解成甲醇引起,而是由琉基酶甲基化引起的。
无论对人或对动物,溴甲烷均可致严重的神经系统及呼吸系统损害。接触特高浓度的溴甲烷气体后迅速产生中枢麻痹、呼吸抑制而死亡。
接触高浓度后主要产生肺部充血、水肿并很快发展成大片融合肺炎或严重肺水肿,并有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对神经系统的作用是先兴奋,如躁动不安、抽搐。很快转为抑制,表现为肢体麻痹、昏迷。
接触较低浓度后,肺部反应可能延迟,但仍可能是致命的。可在数天后突发肺水肿。皮肤接触液态溴甲烷后,局部可有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或化学性灼伤。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的主要损靶器官是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
吸入后,常经6~9小时(0.5~48小时不等)潜伏期后才出现急性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可有头痛、无力、全身不适、晕眩、恶心、呕吐、视物不清或视力减退等,还有咳嗽、胸闷、呼吸因难、紫绀。重者很快发展成肺水肿,或有抽搐、昏迷等。神经系统症状可与呼吸系统症状不平行。
经抢救恢复后,可出现某些神经行为学的改变或情绪变化,少数有周围神经病改变。经治疗可恢复。
实验室检查无特异改变,少数患者有一过性肝、肾功能异常。血溴检查可作接触指标。
根据密切接触史、短时间内出现的以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参考现场卫生学调查,排除类似表现的疾病,综合分析后诊断并不困难。
注:血中溴含量测定:临床价值尚不肯定。由于食物中,甚至饮水中可以含溴,若使用溴剂药物则溴入量最多。以上情况均可干扰血溴含量的评价,但作为一项接触指标仍有参考意义。正常人无溴饮食后血清溴低于0.125mmol/L(1mg/dl),密切接触者可达0.625mmol/L(5mg/dl),若达1.875mmol/L(15mg/dl)时对印证临床表现有一定意义。
处理
a.接触者应立即脱离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特别注意能吸附溴甲烷的衣物如厚的衣裤、手套、靴、鞋等。污染的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对有轻度症状者应观察24~48小时。
b.急性中毒患者以支持治疗为主,并按临床表现给予对症治疗。注意防治迟发性脑水肿和肺水肿。
c.无特效解毒剂。巯基药品包括巯基络合剂对溴甲烷中毒无效。
d.有人在动物实验中使用N-Acetylcysteine治疗溴甲烷中毒获得一定结果。但其疗效评价尚无一致意见。
e.熏蒸作业卫生监督是最重要的预防工作环节。熏蒸时现场溴甲烷浓度可达30~3000ppm。据实测,停止施药5天后仍可维持4ppm。土壤熏蒸停药11天后可有11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