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医学教育网小编为考生整理的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劳动卫生学复习:劳动卫生管理体制,希望能给考生带来帮助。更多内容请关注正保医学教育网公卫医师栏目。
劳动卫生管理体制:
具有劳动卫生管理职能的机构设置及其管理关系。
国内外概况:根据国家体制、社会制度及所有制关系的不同,各国的劳动卫生管理体制也不尽一致,原苏联及东欧各国实行由卫生部主管的国家卫生监督制度,日本实行由劳动省主管的国家劳动卫生监督制度,美、英等国家实行由劳动部主管劳动卫生监督、有关部门分管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护的分级管理制度。中国实行的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劳动卫生管理体制;厂矿接受国家各级主管机关的劳动卫生监察,厂矿长全面负责厂矿的劳动卫生行政管理,厂矿工会参与劳动卫生的群众性监督工作;厂矿安全卫生委员会协调企业内部的劳动卫生工作。
管理职能: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国家法规文件;组织开展劳动卫生教育,提高全员劳动卫生意识;组织制定和实施中长期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主持或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中的劳动卫生学评价;组织开展劳动卫生作业管理,消除不良因素的职业危害;协调、组织与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实施作业环境管理;组织开展职业病体检及职业病患者的健康管理;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统计工作。
管理责任:在工业企业内部,一般实施以厂矿、车间和班组为单元的三级管理体制。厂矿长对企业内部的职业卫生负有法律上的全面责任,安环科为厂矿长管理职能的执行者;车间主任负有分管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责任;班组长对所在班组职业卫生工作负有具体执行责任。
发展方向: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职业卫生融于生产过程中,“谁管生产,谁管职业安全与卫生”也将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实现职业卫生管理科学化、现代化和法制化,建设“安全、卫生、舒适”的生态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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