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考发〔2007〕14号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考区:
为落实2007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考务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保密安全管理
各考区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医学统一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发〔2006〕405号)要求,做好保密室建设和试卷等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保密局《关于对国家医学考试试卷保密室安全保密工作进行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卫办综发〔2007〕15号),落实好自查工作,按规定报送自查材料;配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保密局联合检查组做好安全保密检查相关工作,确保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正式开展医师资格考试评估工作
根据2007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将正式开展考务评估工作。有关评估标准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近期将印发各考区,请各考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加强考风考纪管理
考区要加大治理医师资格考试考风考纪的力度,加强监考员的培训与监管,严格考场秩序,按《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严查考试违规,降低考场雷同率,确保不出现考场集体舞弊。
为防范替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升级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照片采集系统”,2007年将免费下发软件。目前系统支持爱国者DC-V500工业数码相机,所采集的照片质量符合证件照标准,系统也兼容各种品牌数码摄像头、摄像机,考点自行配置摄像设备。
对于2006年雷同率偏高的考点,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将继续提示相关考区加强考务管理。今年综合笔试结束10日内,考区要将相关考场情况书面报告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为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将于2007年8月举办关于加强国家医学考试考风考纪管理研讨会。请各考区认真总结几年来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的工作经验,积极探索促进医师资格考试考风考纪管理有效办法,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四、严格按《2007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表》和考务管理相关规定完成各项考试工作(国家医学考试网考务管理栏目提供相关材料下载)。
在5月22日前,各考区分别报送《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组及考生人数汇总表》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还需将资格审核后的报名数据库文件一并报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参加网上报名试点的考区,网上报名结束后使用网上“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照片采集、编排准考证号、打印准考证、统计试卷用量等工作(不再使用“报名软件”)。工作时间安排与其他考区相同。并且同样需要按照要求上报各项报表,考生信息数据不必上报。
五、医师资格考试8年来,各考区、考点领导和工作人员及其联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方便工作,请各考区重新填报《医师资格考试考区登记表》、《医师资格考试考区考试中心登记表》、《医师资格考试考点登记表》(国家医学考试网提供表格下载),于2007年5月22日前统一报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如以上信息变更应及时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各考区于8月1日前将中、西医类别的《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情况调查表》分别报送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六、考务相关材料的发放
修改后的“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考务管理手册》、《考生指导手册》,考区可登陆网站(www.nmec.org.cn和www.tcmtest.com.cn)下载。
七、缴纳考试费及实践技能考试资料工本费
各考区在2007年10月15日前将医学综合笔试考试费上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实践技能考试西医和中医类别考试资料工本费分别上缴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联系单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考务与培训处
联系人:温吉元、刘蓉
电话:010-68792610
传真:010-68792624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
电子信箱:jiyuanw@nmec.org.cn
户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开户行:工行地安门支行鼓楼分理处
帐号:0200003209014417468
联系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考务处
联系人:高靖、赵来喜
电话:010-64914374
传真:010-64914371
邮政编码:100029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安苑里1号院
电子信箱:tcmtest@sina.com
户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开户行:工行北京惠新支行
帐号:0200006309026400564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二OO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