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属医院、校直、各干休所:
为做好我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国家卫生部《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以及总后卫生部、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
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要求(见附页)。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校只负责组织本校人员(本校军人、文职人员、正式聘用人员)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其他单位人员(含在职研究生)应到实力所在单位报名。
二、报名地点
各附属医院及各干休所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报名及初审工作,校直人员在学校临床管理处报名、审核。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全国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3月22日)
请考生自行登陆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网址为:http://www.nmec.org.cn.考生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报名资格初审(2010年3月23日-3月30日)
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2010年3月30日前在各附属医院、干休所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盖章,并由所属单位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临床管理处进行审核。
3、报名资料审查及上报
所有资料经学校临床管理处审查无误后,统一上报陕西省卫生厅。
四、报名须知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专业的临床博士、硕士和七年制及以上的长学制毕业生,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方可在毕业当年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上述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允许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2、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期间自行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规格要求:小2寸彩色数码照片(半身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存储格式为jpg,颜色模式为24位RGB真彩色,最终文件量不超过40k.
3、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应届考生(指毕业后试用期满一年的本科、大专毕业生,下同):
①报名申请表;
②毕业证及复印件;
③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原件;
④身份证(军官证、学员证)及复印件;
⑤小二寸照片两张(与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切勿用签字笔或钢笔书写)。
(2)助理医师报执业医师的,除提交①②③④⑤外,还应提交:
①《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②助理医师执业期考核合格证明;
(3)连续二年(次)未通过考试的往届毕业生除按第一条规定的①②③④⑤外,还应按照国家要求提交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出具的正在参加培训或培训合格证明。
(4)成人、自考毕业学历报名时,需附学籍档案复印件。医学教育网让发
4、自2010年开始,在现役军人考生的医学综合笔试中增加军事医学考试内容。军事医学考试大纲另行公布。
5、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00〕49号和〔2002〕68号文件规定,执业医师280元/生,执业助理医师260元/生。
联系人:罗小楠电话:774643
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doc
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doc
训练部临床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