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通过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凭医师资格理论准考证书及身份证,本人至厦门市卫生局410室领取医师资格考试证书。
领取时间:2010年3月3日至3月12日之间(正常工作时间)
注:原有助理医师资格证领取执业医师资格证者需将原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上交,代领者需代领人身份证。
咨询电话:2029611
厦门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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