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继医教委发〔2008〕2号
各市卫生局及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部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卫生行业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卫生技术人员职业素质,经研究确定,2008年度我省继续开设《医疗卫生人员法律必读》等继续医学教育公共课程,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开设继续医学教育公共选修课程共6门,包括《医疗卫生人员法律必读》、《医学心理学》、《护理礼仪》、《社区卫生保健》、《常用诊疗技术和急症初步处理》、《诊断学与社区常见病的诊治》,供相关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学习,具体实施意见见附件。
二、公共课程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和全省统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组织集中辅导。全省统考由我委组织,统考方式及考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卫生技术人员可根据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课程,原则上每人每年所选公共课程不得超过2门。各地各单位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和要求,广泛宣传,严格管理,主动服务,认真做好2008年度公共课程的报名组织、学籍管理、教材发放及辅导等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四、教材由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统一订购和发放,请各市卫生局、省直单位抓紧组织报名,并与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联系教材征订事宜。
联系人:刘日辉
联系电话:0531-87931908,85186390
传真:0531-8793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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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卫生教育网网址:http://www.sdcme.net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