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知识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首页 > 公共卫生知识 > 其他卫生标准 > 正文

血吸虫病人群化疗技术规范

血吸虫病人群化疗技术规范

1 治疗对象和频次

1.1 一类流行村每年对询检阳性者给予化疗1~2次,对渔船民、牧民等高危人群给予化疗2次。

1.2 二类流行村每年对血清学检查阳性者给予化疗1次,对渔船民、牧民等高危人群给予化疗2次。

1.3 三、四、五流行类村对当年血清学检查阳性者给予化疗1次。

1.4 流动人群对询检或血清学检查阳性者给予化疗1次。

2 治疗药品

吡喹酮。

3 化疗时间

查后即治。

4 适应症

各期血吸虫病及伴有一般加杂症的血吸虫病。

5 禁忌症

5.1 晚期血吸虫病肝代偿机能极差者。

5.2 体质极度衰弱处于恶液质状态者。

5.3 急、慢性传染病发作期。

5.4 代偿功能明显失调的器质性疾病及有精神障碍或有严重神经官能症患者可缓用或慎用。

6 疗程与剂量

6.1 慢性血吸虫病患者及血清学阳性者,除药物禁忌症外,均可在查出后化疗。采用吡喹酮药物:成人40mg/kg一次顿服或60mg/kg二日疗法(限量60kg),儿童50mg/kg一日疗法或70mg/kg二日疗法,餐间服用。

6.2 急性血吸虫病患者应住院对症治疗,同时采用吡喹酮治疗,成人采用120mg/kg(儿童140mg/kg)6日疗法,每日分3次服,其中1/2总量在前2日内服完,其余1/2总量在第3~6日分服医`学教育网整理。

7 副作用的处理

吡喹酮的副作用一般轻而短暂,多数毋须处理,少数患者可出现明显副作用,应及时正确处理。

7.1 神经系统副作用

以头昏、头痛、乏力较多见,个别可见嗜睡、肌肉颤动、共济失调等,大多于数小时内减轻或消失,对较重者可给予安定、去痛、维生素B1、B6、谷维素等。有癫痫史者应同时服用抗癫痫药。

7.2 消化系统副作用

以上腹不适、不定位疼痛较多见,少数可见恶心、呕吐等,可给予颠茄类剂或胃复安等,个别呕吐严重,进食甚少或伴腹泻者,可给予补液,并注意补钾。

7.3 心血管系统副作用:少数患者有心悸、胸闷、个别可有心律失常如早搏、房颤等,大多很快消失,症状较明显者可给予镇静剂、抗心律失常药等。

7.4 少数患者有低热、皮疹等,可给予对症和抗过敏治疗。

8 注意事项

8.1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8.2 用吡喹酮治疗期间不可从事高空和水上作业等特殊工作,如操纵机器、驾驶车辆等。

8.3 严重心、肝、肾病患者以及有精神病史者慎用。

8.4 孕妇对本药应慎用,哺乳期妇女服用本药期间直至停药后72h内不宜喂乳。

8.5 服药前应详细询问病史和进行体检,充分掌握患者的治前情况,对有神经官能症患者尤其重要,并应耐心作好必要的解释。

8.6 服药期间应加强随访,注意各种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并妥善处理。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

2024课程

3980

详情>>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