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该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该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 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置阴凉处。
【包 装】液体药用复合硬片包装,每盒装10支。
【有 效 期】24个月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