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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总摄氟量卫生标准全文

我国地方性氟中毒地区分布广,人口多,氟源非单一。主要分为饮水型与燃煤型两大类。除上海外,其余29个省(市、自治区)都有不同程度的流行:防治任务重大。仅靠控制单一介质的氟浓度,不能完全有效地防治地方性氟中毒。通过调查研究我国有代表性的燃煤型和饮水型氟中毒地区8~15周岁和15周岁以上人群总摄氟量与氟中毒的剂量—反应关系(包括环境氟水平,每人每日由食物、饮水和空气中摄氟总量调查分析计算,氟斑牙、氟骨症和尿氟等氟中毒指标,同时,综述国内外关于人群总摄氟量及其标准推荐值,根据这些结果,提出了该人群总摄氟量卫生标准【WS/T87~1996】。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8~15周岁和15周岁以上人群的总摄氟量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高氟地区上述健康人群的各种途径摄氟总量的监督监测,以及地方性氟中毒防治的综合评价。

2引用标准

GB5750—85生活引用水标准检验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总摄氟量每人每天经饮水、食物和空气摄入的氟离子(F-)的总量医|学教育网整理:

4总摄氟量卫生标准(即允许限量)

8~15周岁:燃煤型氟病区2.0mg/(人·日);饮水型氟病区2.4mg/(人·日);

15周岁以上:燃煤型氟病区3.0mg/(人·日):饮水型氟病区3.5mg/(人·日)。

5总摄氟量调查与计算方法

采用询问法或称重法均可,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录:人群总摄氟量卫生标准附录A:总摄氟量调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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